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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吴中区大数据基础平台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0-11-24 00:00:00 分类: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

吴中区大数据基础平台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12159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招标编号:SZHYT2020-WZ-G-016

2.项目名称:吴中区大数据基础平台;

3.预算金额:人民币壹仟伍佰陆拾陆万元整(¥15,660,000.00);

4.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5个月内完成软件开发和安装调试,并上线试运行;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采购需求说明: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背景

为深入贯彻《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江苏省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17127号)、《江苏省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苏政发〔2017133号)、《苏州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苏府〔201957号)等要求,持续推进“自查、编目、清理、整合、接入、共享、协同”等方面工作,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要求,结合吴中区实际情况,依托电子政务外网,进一步加快推动政务信息系统互联和资源共享,构建政务信息共享交换体系、数据资源体系等,以市级资源中心以及吴中区区属各部门业务系统为数据来源,梳理各部门信息资源目录,理清政府政务信息资产家底,制定统一的数据标准和接口,横向采集汇聚各部门的信息资源,纵向打通国、省、市、区四级共享交换平台,实现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的信息资源共享交换,为政务服务、智慧城市以及大数据产业发展打造坚实的信息化基础。

1.2建设目标

为贯彻落实国家大数据战略要求、政府数字化转型以及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工作要求,根据“以共享为基础、以需求为导向、以放管服为抓手、以安全为支撑、以制度为保障”的基本原则,依托吴中政务云平台搭建吴中区大数据基础平台,以全区电子政务各业务系统为数据来源,支撑政务服务“一网通办”,简化优化群众办事流程,最大程度利企便民。打造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的新模式,本项目建设主要实现如下目标:

1)完善全区政务信息资源目录。

2)建立吴中区政务信息资源相关标准规范。

3)建设吴中区大数据基础平台。

4)建设融合服务平台。

5)实现可视化管理服务。

6)建立区级人口、法人、空间地理基础库。

1.3建设原则

为了保证系统建设达到预期目标,在进行系统的设计、开发、部署和运行管理规划时将遵循如下原则。

1)统一性原则

以系统工程的方法对系统进行统一规划、统一设计,遵循统一的规范,采用统一的技术,以方便系统建成后的运行和维护,保证系统可持续、高效、安全运行。

2)可靠性原则

平台在设计时将充分考虑平台对可靠性的要求,保证系统的高可靠、高可用性,保证关键业务的连续不间断运作和对非正常情况的可靠处理。

3)可伸缩和扩展性原则

要求平台符合多层浏览器/服务器体系结构,能满足新增的需求,平台的体系结构不需做较大的改变,并能保证系统未来的平滑升级。

应充分考虑现有技术,保证系统具有较好的开放性和结构扩展性,在系统设计要求采用模块化结构、提高各模块的独立性,减少模块间的数据藕合,使各子系统问的数据依赖程度减至最低限度,要求兼顾未来需求扩大时对功能扩展的需要。

4)开放性原则

要求支持XMLWeb ServiceSOAPLDAPUDDI等标准,保证能够从其它平台的应用系统、数据库等采集数据并进行应用级的互操作性和互连性。

5)安全性原则

要求注重系统本身防御外部攻击的能力,提高数据传输的安全性,遵循相应的保密规范,保证系统安全保密性、查错纠错能力、抗病毒能力等。

6)高效性原则

系统的运行效率主要包括:处理能力,处理速度,响应时间等在满足其他各项功能需要的前提下,应尽可能地提高运行效率。

7)友好性原则

系统要求具有人性化的人机交互界面,要求用户界面标准,统一集成,使用简单,减少使用的复杂程度,提高使用效率。

1.4建设内容

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大数据基础平台建设、融合服务平台建设、可视化服务建设、基础库建设、安全管理建设和数据实施服务。

本项目具体建设内容和求见项目建设清单和项目建设要求。

(二)项目建设清单

序号

具体内容名称

单位

数量

一、大数据基础平台建设

1)标准规范编制

1.1

数据共享交换标准体系

1

1.2

平台管理相关标准规范

1

1.3

安全管理标准规范

1

1.4

运维体系相关标准规范

1

2)政务信息资源目录

2.1

目录分类管理

1

2.2

目录管理

1

2.3

部门目录与基础/主题目录关联管理

1

2.4

数据标签管理

1

3)数据交换系统

3.1

通道管理

1

3.2

交换配置

1

3.3

库表交换任务订阅

1

3.4

文件、文件夹交换任务订阅

1

3.5

数据上报

1

3.6

数据交换策略

1

4)数据治理系统

4.1

数据标准管理

1

4.2

数据质量管理

1

4.3

数据集成管理

1

4.4

数据开发管理

1

4.5

数据脱敏管理

1

4.6

数据溯源管理

1

5)政务信息资源管理

5.1

资源注册

1

5.2

资源维护

1

5.3

资源审核

1

5.4

资源发布

1

5.5

库表同步

1

5.6

目录物化

1

5.7

配置管理

1

5.8

数据打包

1

5.9

统计分析

1

6)政务信息资源共享服务门户

6.1

首页

1

6.2

工作动态

1

6.3

政策依据

1

6.4

政务信息资源目录

1

6.5

政务信息资源

1

6.6

应用专题专栏

1

6.7

统计分析

1

6.8

资料中心

1

6.9

意见建议

1

6.10

用户中心

1

7)供需对接系统

7.1

任务管理

1

7.2

需求管理

1

7.3

汇总分析

1

7.4

供需对接

1

7.5

绩效分析

1

7.6

系统对接

1

8)资源申请授权系统

8.1

资源申请

1

8.2

资源撤销

1

8.3

资源审核

1

8.4

申请查询

1

8.5

资源申请撤销

1

8.6

收回资源授权

1

8.7

预警管理

1

8.8

消息管理

 

 

8.9

配置管理

1

9)运行管理系统

9.1

运行管理概览

1

9.2

业务配置管理

1

9.3

共享服务门户运营管理

1

9.4

业务监督

1

9.5

统计分析

1

10)运行监控系统

10.1

运维工作台

1

10.2

审计日志

1

10.3

业务监控

1

10.4

系统监控

1

10.5

系统对管理

1

10.6

维管理

1

11)绩效考核管理系统

11.1

绩效考核指标

1

11.2

绩效考核业务流程

1

11.3

绩效考核

1

12)级联交换系统

12.1

级联内容

1

12.2

目录级联

1

12.3

资源级联

1

12.4

业务流程级联

1

12.5

通知管理

1

13)统一支撑系统

13.1

组织机构管理

1

13.2

用户管理

1

13.3

权限管理

1

13.4

应用管理

1

13.5

参数管理

1

二、融合服务平台建设

1

服务管理系统

1

2

服务授权

1

3

融合服务

1

4

服务网关

1

5

服务托管

1

6

服务统计分析

1

三、可视化服务建设

1

运行可视化服务

1 

四、基础库建设

1)人口库

1.1

人口库整体框架

1

1.2

人口库数据来源

1

1.3

人口库库表设计

1

1.4

人口数据治理

1

1.5

人口数据更新机制

1

1.6

人口数据服务设计

1

1.7

人口库数据模型

1

1.8

相关平台对接

1

2)法人库

2.1

法人库整体框架

1

2.2

法人库数据来源

1

2.3

法人库库表设计

1

2.4

法人数据治理

1

2.5

法人库数据更新机制

1

2.6

法人库数据服务设计

1

2.7

法人库数据模型

1

2.8

相关平台对接

1

3)空间地理库

3.1

空间地理库整体框架

1

3.2

空间数据标准规范

1

3.3

基础地理信息资源库

1

五、安全管理建设

1

数据采集安全

1

2

数据存储安全

1

3

数据传输安全

1

4

数据使用安全

1

5

部门接入安全

1

6

软件平台安全

1

六、数据实施服务

1

数据资源目录梳理及编制服务

1

2

数据的采集服务

1

3

数据治理服务

1

4

数据资源组织发布服务

1

5

数据资源共享对接服务

1

6

数据资源应用开发服务

1

7

API接口融合服务

1

8

级联对接服务

1

9

绩效考核服务

1

10

平台运维服务

1

(三)招标技术要求

3.1总体框架设计要求

总体框架设计要求符合招标文件项目建设需求,切实可行,层次清楚。

3.2技术路线要求

本项目综合考虑吴中区电子政务的建设现状和投资现状,要求采用基于J2EE的多层B/S软件体系结构、数据融合技术、目录服务技术、XML技术、Web Service技术、可视化检索技术、分布式计算等技术路线。

3.3非功能性需求

3.3.1数据交换能力要求

1)根据信息流量预测,每秒交换数据量不低于1MB

2数据库库表同步速度不低于5000/秒。

3.3.2数据处理能力要求

1)数据加载、更新:平均每万条记录处理时间在60秒之内。

2)数据审核:平均每万条记录、百条审核关系处理时间在2分钟之内。

3)数据汇总:平均每万条记录、百条分类处理时间在2分钟之内。

3.3.3数据分析能力要求

1)数据加工计算:平均每百万条记录加工计算时间在5分钟之内。

2)数据结果展现:响应时间在1分钟之内。

3.3.4数据服务能力要求

1)全库搜索服务响应时间在10秒之内。

2)查询调阅前台服务响应时间在5秒之内。

3)订阅推送后台服务响应时间在1分钟之内。

4)单条核查比对即时响应,批量核查比对百条响应时间在5秒之内。

3.3.5数据查询响应能力要求

1)数据查询:精确查询系统响应时间在5秒钟之内。

2)数据下载:支持10个以上文件并行下载,下载文件速度要求在1M/秒左右。

3.4系统部署要求

软件系统运行所需的服务器、存储、网络等基础设施不属于本项目的范围;

项目软件系统的部署应符合“智慧吴中”关于电子政务系统运行环境和系统部署的相关要求,申请使用吴中区政务云资源,系统部署要充分考虑不同用户、不同应用场景、不同渠道终端的业务特点和系统特点,兼顾安全和效率等多方面要求。

3.5安全保障要求

按照《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指南》(GB/T22240-2008),本项目将根据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要求,通过对政务数据资源中心实施安全等级测评,通过等保三级

(四)项目实施及其他要求

4.1实施服务要求

1)实施团队要求

为能保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本项目建设,要求投标人针对本项目配备实施团队:项目实施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项目测试负责人1人、其他实施团队成员不少于10,能够顺利开展项目实施工作。

投标人应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组织项目团队,投标文件中的项目组主要成员名单,在中标后未经采购人允许不得随意更换,否则,采购人有权作为违约处理直至终止合同。

2)建设期限要求

本项目建设期限5个月,要求签订合同后5个月内完成软件开发和安装调试,并上线试运行,具备验收交付条件。

4.2运维服务要求

项目实施完毕后,投标人需派驻现场不少于5人负责项目运行维护和响应故障工作,其中项目运维负责人1人,其他运维团队成员不少于4人。

4.3项目管理要求

1)提供完整且合理的项目实施、管理方案,包含项目实施策略、项目过程管理、项目管理方法、项目管理制度、需求变更管理、进度管理、软件开发管理、文档管理、系统安装调试的相关说明等。

2)投标人根据项目建设的具体内容和整体工期要求,向业主单位提交切实可行的项目工作计划。

3)中标人自行承担合同实施期间其人员的人身安全、仪器设备的使用正常及其一切可能产生的后果。

4.4质量要求

1)投标人保证整个项目进程中,所有过程应严格遵照国家或行业标准规范,所有引用或涉及的规范和标准均应为最新版本。并提供良好的项目进度管理和工具化的质量保证机制,确保项目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用户要求,完成全部规定任务。

2)投标人提供针对本项目的质量保障方案,质量保障方案包含软件质量保证体系和组织、质量保障计划、质量监督和保障执行的措施等。

4.5培训要求

1)投标人负责对用户进行全面的技术培训(培训费用包含在总报价中),使用户达到能独立进行管理、维护和故障处理等工作,以便用户所使用的软件产品能够正常、安全地运行。

2)投标人的培训对象至少包含系统管理员和系统使用人员,同时提供符合用户需求的培训教材。

4.6售后服务要求

1)免费运维期:项目整体验收合格之日,投标人提供的项目软件系统的免费运行维护服务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3年;需保障应用系统稳定运行,及时受理、排查、解决软件系统运行故障,修复乙方过错导致的程序和数据错误。

2)提供7*24小时电话、邮件等多方式远程指导服务;要求提供24小时技术人员的联系方式,有变更及时通知,以备紧急问题的指导处理。

3)远程服务要求:负责对平台的技术开发、升级服务,满足平台适应对业务的发展需求,支持本地服务团队解决不了的技术问题。

4)中标人要求提供定期回访,就软件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检查,便于及时发现故障及隐患。

4.7项目监督要求

本项目引入第三方监理单位,中标人需接受监理单位的监督,并严格遵照监理要求,即四控制、三管理、一协调(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变更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信息安全管理和组织协调),配合监理单位完成本项目的全程监理工作,监理单位可视项目情况通过监理通知单、监理警告单及严重警告单直接对中标人进行扣款,详细的扣款额度参照《监理单扣款额度》,处扣款在项目款项支付时结算,最终交由采购人确认。问题严重威胁项目的整体质量时,监理单位可发出停工令。

监理单扣款额度

序号

监理单类型

响应程度

扣款百分比

备注

1

监理通知单

2

监理警告单

0.1%

3

严重警告单

立即响应

0.2%

4

指定时间内未响应

0.3%

1、监理警告单出具依据:1)项目组实施人员与投标文件不符或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随意更换;2)在周会或周报(会议纪要)中屡次提出的问题未及时修改,同时此类问题将可能对项目的进度和质量造成严重影响的情况下:

2、监理严重警告单出具依据:1)项目负责人随意更换;2)在监理单位开出监理警告单两周后仍未采取完善、补救措施。

4.8知识产权要求

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4.9保密要求

本项目要求中标人在实施方案中针对本项目建设内容制定保密措施和签署保密协议,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以保证项目的成功实施。

4.10测试要求

本项目要求提供切实可行的项目测试方案,包括测试质量控制、功能测试方案、集成测试方案、性能/压力测试方案、安全测试方案等。

4.11验收交付要求

1)项目验收组织

1)采购人负责组织项目验收小组,组织完成项目验收工作,出具项目验收证明。

2)本项目引入第三方测评、专家评审等,作为验收确认的参考和依据,采购人负责安排,中标人应予配合。

2)项目验收条件

1)依据招标文件要求和按照合同约定双方共同确认的需求完成全部项目工作。

2)合同约定的交付物和文档资料完整,主要包括:《需求规格说明书》、《概要设计说明书》、《详细设计说明书》(需含数据库及个表结构详细说明)、《测试报告》、《试运行报告》、《安装说明书》、《使用说明书/用户手册》、《系统维护说明书》和最终版本技术文档。

3)项目成果交付物形式:光盘+电子文档+纸质文档;

4)项目系统整体交付,并经过试运行(六个月),试运行期间发现的不符合需求、或影响系统正常运行使用的问题和故障均已关闭(已经解决或修复,或双方共同确认关闭),系统功能使用正常,系统运行稳定,双方确认系统功能、性能、安全等均满足需求。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应当具备上述基本条件,投标文件中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提供证明材料和声明。

【说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政府采购政策规定相关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121日(北京时间)

售价:零元。

方式:网上报名,报名方式如下:

(一)申领CA

未在苏州市(市财政局、姑苏区财政局、高新区财政局、相城区财政局)政府采购项目申领专用CA证书的供应商登陆“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苏州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供应商”,点击“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供应商注册地址”进行网上注册及资料填报,并携带相关资料至苏州市数字证书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苏州CA)服务网点进行审核并申领CA证书,申领时说明为“苏州市吴中区政府采购项目专用CA证书”,有效期内的CA证书可以反复使用。

已经申领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项目或姑苏区、高新区、相城区政府采购专用CA证书的供应商进行网上注册及资料填报后,携带CA证书至苏州CA服务网点开通苏州市吴中区政府采购项目网上报名功能模块即可。

(二)登录报名

供应商进入“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点击“政府采购”图标,进入“苏州政府采购管理交易平台”,点击“供应商”按钮,选择CA锁登录,按照系统提示步骤操作,供应商报名成功后不可撤销报名。详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操作指南》(供应商自行登录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专区下载)。

(三)现场递交文件

报名供应商在开标时点前递交投标文件,并同时递交报名确认单、身份证等资料,所需递交的资料详见具体项目的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

投标时点截止前15分钟,系统经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可自动解密全部报名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现场打印出报名供应商名单,并核对相关资料。

(四)依法获取招标文件

供应商进行网上报名后在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报名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日期,采购代理机构不再收取报名费或资料成本费。供应商若有询问,可按网上报名相关流程提出,质疑等相关事宜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要求执行。有关该采购活动的澄清、修正及成交信息亦在苏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请定期关注。

(五)技术咨询联系方式

供应商在网上报名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

1)注册咨询:0512-69820846

2CA办理咨询电话:0512-81876166

3)交易系统维护:

客服QQ805640413、442456465864274166

咨询电话:13961452091

4)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政府采购部:0512-69820826

信息管理部:0512-69820825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12159:3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提交时间:2020年12159:00-930(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0年12159:30(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五楼(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公告有关信息将同时在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敬请留意!

2.本次招标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执行。

2)根据《关于贯彻执行绿色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和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政策的通知》(苏财购〔201910号)的规定执行。

3)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力度的通知》(苏财购〔202019号)的规定执行。

4)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202052号)的规定执行。

3.供应商“依法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为供应商进行网上报名后在报名系统中自行下载招标文件,供应商应当打印、保留“网上报名确认单”,在质疑时与质疑函一并提交。

4.未依照招标公告要求实行网上报名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报名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址:苏州市吴中区太湖东路288号

联系方式:0512-652514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苏州昊怡通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苏州工业园区唯新路60381101

联系方式:0512-6270051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卢海波、栾佳、王巍东、顾海舟

???话:0512-62700513,17372730870

苏州昊怡通招标有限公司

20201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