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恒福招标有限公司受霞浦县财政局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福建省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和财政票据综合管理系统霞浦县部署实施服务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福建省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和财政票据综合管理系统霞浦县部署实施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肖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0593-282231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霞浦县财政局
采购单位地址:霞浦县龙首路7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蔡忠辉/0593-886285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宁德市恒福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肖女士/0593-2822316
代理机构地址: 福建省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东湖御景10栋803
一、采购项目内容
1、项目名称:福建省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和财政票据综合管理系统霞浦县部署实施服务项目
2、采购内容及要求: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 1 | 软件集成实施服务 | 1 | 329100 |
3、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霞浦县目前存在一代票据系统、二代票据系统、二代非税系统并行的情况。票据系统在外网,非税系统在内网,内网和外网分别都是通过专线与银行联网;内网和外网之间的数据交互都是通过银行作为中间渠道传递来实现的。本次需按照财政部相关要求,根据福建省省级已建设的系统部署模式,基于互联网实施集中式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和财政电子票据一体化管理系统。
4、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福建省非税收入和财政票据综合管理系统”是基于互联网全省大集中部署,软件入口、数据库、权限管理和控制逻辑是全省统一的,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是该系统中标供应商,且霞浦县一代票据系统、二代票据系统、二代非税系统均由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开发运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1)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5、拟定的唯一供应商的名称、地址: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市闽侯海西高新科技园区高新大道5号博思软件大厦
6、论证专家信息(工作单位、姓名、职称) 及专家 论证意见:
| 姓 名 | 工作单位 | 职称 |
| 林胜 | 宁德市教师进修学院 | 中学一级教师 |
| 吴昌凤 | 宁德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高级工程师 |
| 郑希 | 宁德电视台 | 工程师 |
7、公示期限(不少于5个工作日):2020年12月13日至2020年12月18日。
8、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 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同时抄送项目同级财政部门。
9、本项目采购人:霞浦县财政局
地址:霞浦县龙首路75号
联系人姓名:蔡忠辉
联系电话:0593-8862855
采购代理机构:宁德市恒福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肖女士
联系电话:0593-2822316
项目同级财政部门:霞浦县财政局
联系地址:霞浦县龙首路75号
联系人:林主任
联系电话:0593-8851079
二、开标时间:
三、其它补充事宜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32.9100000 万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