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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骑摩托车遇沉降路段摔倒遭碾压身亡 竟担主责引争议网友吵翻
陈女士骑着摩托车行驶在 304 省道上,因路面沉降,陈瑶连人带车摔倒。紧接着,任某驾驶的小轿车从陈瑶身上碾过,造成陈瑶当场死亡。
事发后,四川省巴中市通江县公安局委托巴中先锋机动车司法鉴定所对两辆机动车的车速进行了鉴定:摩托车在侧翻前的速度介于 64.4-69.8 公里 / 时,小轿车事发前瞬间速度约为 66.96 公里 / 时。
通江县公安局交管大队作出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显示,警方认为,仅持有 C1 驾照的陈瑶(准驾车型不符)没有保持安全车速,承担主要责任;任某没有保持安全车速,承担次要责任;通江县力盛公路养护工程有限公司(下称力盛公司)未设置警示标志并及时修复,承担次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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