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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民航局最新通知要求,为切实保障航空运行安全和旅客生命安全,现就旅客携带充电宝乘机相关要求告知如下:
自2025年6月28日起,禁止旅客携带没有3C标识、3C标识不清晰、已被召回型号或者批次的充电宝乘坐境内航班。相关召回信息可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缺陷产品召回技术中心”官方网站(https://www.samrdprc.org.cn/)“消费品召回”栏目查询。
请您在出行前确认携带的充电宝符合相关要求,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祝您旅途愉快!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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