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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信托视角:数据信托,一种数据要素流通的新型解决方案

畅谈Fintech 2025-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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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近年来,数据作为驱动人类社会生产力飞跃的关键力量,已然成为第五大生产要素。本期,我们将以数据要素市场在发展过程中面临的数据归集、数据安全、收益分配等问题为契机,共同探讨数据信托为何能够成为数据要素流通的一种有效解决方案。

我们的讨论将围绕三大核心议题展开:

1. 数据要素生态分析

2. 数据信托概念及方案

3. 国内外的探索和实践

分享嘉宾|张维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数据治理负责人

编辑整理|宋禺

内容校对|李瑶

出品社区|DataFun


01

数据要素生态分析

数字经济时代,数据已成为其中关键要素之一。2019 年,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更是创新性地将数据视为新时期的新型生产要素,其重要程度与土地、资本、劳动力、技术要素并列。

1. 数据要素相关定义

有五个数据相关的概念,分别是数据、数据资源、数据资产、数据产品/商品以及数字资产。形象而言,可借鉴如下场景加深对五者之间联系的理解:如果把餐厅烹饪的基本原料看作是数据,数据资源就是餐厅所有的食材库存,数据资产则是通过加工这些原料精心制作的菜肴,数据产品/商品则是可以端上桌的菜肴酒水等,数字资产则是餐厅提供的整体饮食体验,包括但不限于成品菜肴。

2. 数据要素生态圈

国家政策、相关基础设施、数据要素市场化、政府监管以及参与各类主体共同构成了数据要素生态圈,这些要素相互作用,共同推动了数据要素生态圈的健康、有序发展,为数字经济的蓬勃发展提供了坚实基础。下面,我们来了解各组成要素。

(1)数据要素相关政策制度

近年来,国务院、国家数据局等各级行政机关纷纷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政策(如确权登记、授权运营、流通交易、要素分配、安全治理、资产入表等),以引导、支持数据要素市场的规范化发展。其中我们不得不提两项重磅的政策,一是《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以下简称为《数据二十条》),另一个是财政部颁发的数据资源入表暂行办法。
数据二十条是我国首部从生产要素高度部署数据要素价值释放的国家级专项政策文件,其发布初步形成数据基础制度的“四梁八柱”,创新性地提出了数据持有权、数据加工使用权、数据产品经营权三权分立的制度,淡化了数据的所有权。
财政部颁发的数据资源入表暂行办法则首次从企业财务会计的角度明确企事业单位的数据资源在满足特定条件下,可以入表成为资产项,具体来说,是三个会计科目:无形资产、存货和费用支出。据统计,2024 年共有 64 家上市公司(如中国移动)在其半年度报表中披露了数据资产入表情况。
截至目前,具有入表需求的企业主要集中在以下三类:
  • 初创企业:提升商业价值和企业估值
  • 城投企业:改善资产负债结构
  • 国央企:响应国家号召

(2)数据要素流向和市场化

一般来说,数据要素可划分为供给、流通、应用三大环节。考虑到数据还有资本化的场景,我们将数据要素市场化按照数据从产生到最终价值实现的顺序,划分为四个阶段——数据资源化、数据资产化、数据商品化、数据资本化。它是一个从底层技术向顶层金融属性转变的过程。

(3)基础设施建设

我们引用国家数据管理局局长刘烈宏的一段话,数据基础设施是从数据要素价值释放的角度出发,在网络、算力等设施的支持下,面向社会提供一体化数据汇聚、处理、流通、应用、运营、安全保障服务的一类新型基础设施,是覆盖硬件、软件、开源协议、标准规范、机制设计等在内的有机整体。刘烈宏将数据基础设施概况为“四大设施+六大能力”。

(4)参与方

数据要素生态市场参与方众多,包括数据生产方、数据持有方、市场建设方、数据服务商、使用数据方、数据监管机构等。近年来,除技术公司外,法律、咨询类企业也开始越来越多地参与到这个生态中。

(5)数据要素市场监管

多个政府部门在数据安全、数据权利登记、数据应用、数据流通、数据资本化环节拥有监管职责,监管机构及核心工作内容如下图所示。目前并没有形成完整全链条的监管体系。

(6)数据要素市场的主要挑战

在数据市场蓬勃发展的态势下,也存在着源自不同方面的问题和挑战:
如何实现多源数据的高效汇聚与流通?
如何保障数据收益的公平分配?
如何通过技术提升保障数据的安全与隐私?
如何建立健全相应法律法规,保障行业的规范运转?

02

数据信托概念及方案

1. 传统信托在财富传承、资产管理等资金流通方面发挥了独特价值

信托是指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财产权利委托给受托人,并由受托人针对受益人的利益或特定目的,按照委托人的意愿,对信托材产品进行独立的管理、处分和风险隔离,以自己的名义管理和处分信托财产的行为。概括而言,信托具备以下五个特点:
  • 财产独立
  • 风险隔离
  • 方式灵活
  • 投资专业
  • 服务安全

2. 数据信托的概念

数据信托概念最早于 2017 年提出。综合多方定义,本文对数据信托做如下定义,即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数据权益委托给受托人,受托人则按照委托人的意愿和法律规定,以自己的名义管理或处分这些数据,通常是为了受益人的利益或特定目的。
近期发布的《广东省数据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特别提到“支持个人和市场主体基于自身意愿,将承载其个人信息的数据和合法持有的数据授权第三方托管使用,通过第三方托管机构的专业化运营实现数据价值增值,并获取数据开发利用收益。支持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规范开展数据资产价值评估。在风险可控前提下,支持银行、保险、担保、信托等金融机构探索开展数据信贷、数据入股、数据信托、数据保险和数据资产证券化等数据资产化创新服务。
可以说,数据信托是一个集数据募集、管理、交易和收益再分配的综合性金融服务。委托人将其数据权益委托给受托人,按照委托人的意愿和法律规定创设出信托关系,形成一种“信托式”的数据资产运营管理方案。

3. 数据信托的基本参与方

数据信托的一般交易结构类似于传统信托,数据信托在数据持有人、数据使用人和其他利益相关人之间扮演了一个专业中介的角色。参与主体主要包含委托人、受益人、受托人和数据使用人,具体介绍如下。
  • 数据信托的委托人:来源是多元化的,包括数据产生者、数据持有人、数据加工者等主体均有可能成为数据信托产品之中的委托人。
  • 数据信托的受益人:根据信托利益归属的不同,信托可分为自益信托和他益信托,这也同样适用于数据信托计划,委托人可以与受益人是同一个主体,结合信托设立目的和委托人的意愿设置受益人,以最大化受益人利益为目标,合理的进行数据深度处理及合理应用。
  • 数据信托的受托人:主要指信托公司,其中心职能是让数据的持有人和使用人能够共享、访问和使用符合其目的的数据,同时能够有力地识别和管控合规风险。
  • 数据交易所:为数据交易提供服务的平台,主要功能包括资源整合、信息发布、交易撮合等,旨在推动数据供给方和需求方之间的高效配置。
  • 数据信托的其他专业服务机构:引入专业的服务机构提供技术、法律、安全评估、数据资产公证、数据知识产权登记等服务,协助受托人完成信托数据财产的专业管理与运营,是当下的一种最好选择。
  • 数据使用人:通过信托计划,以合规的方式对数据进行访问/使用,提升自身生产力或价值,并愿意为此偿付对价。

4. 数据信托的服务内容

数据信托的核心是将委托人的数据转变为数据资本,获取收益,并分配至相应受益人。理论上,数据信托计划可提供如下图所示的各类型服务。

5. 数据信托,一种数据要素流通的新型解决方案

得益于其独特的运作模式,数据信托有助于在数据归集和收益分配两方面为数据要素流通提供更优可行解:
(1)基于信任的多元数据归集:数据由具有相应资质的信托机构独立管理,各方利益更容易得到保障;信托机构或信托产品利用自身影响力,更有助于实现数据资源的规模化聚集,从而提升数据的价值密度。此外,信托风险隔离的天然属性以及行业监管也在一定程度上赋予数据信托运作模式更大的安全性,有助于促进数据要素流通的顺畅性。
(2)以人民为中心的收益分配:个人数据信托由受托人代表个人利益,监督个人信息合规授权使用,并让个人分享数据收益。个人数据信托是个人数据流通的一把新钥匙,将助力于建设以人民为中心的数据要素市场。

6. 数据信托的类型

目前数据信托无论是理论还是实践均处在探索阶段,尚没有成熟、可复制的数据信托模式。从数据主体角度可将数据信托划分为企业数据信托、公共数据信托和个人数据信托。具体如下:

(1)企业数据信托及模式

企业数据信托是目前相对最为常见的类型。在数据所有人/数据持有人与数据使用人之间创设出信托关系,其核心目标是建立一种可信赖的数据治理服务或数据流通交易或数据资本化架构,确保在治理、销售、资本化过程中产生价值。

(2)个人数据信托及模式

个人数据信托的是指个人将数据委托给受托方,由受托方监督第三方对个人信息的授权、数据采集、加工、使用,产生的收益分配给个人。在该模式中,个人可以随时查看个人信息的授权状态,并能够随时关闭。

(3)公共数据信托及模式

公共数据是公共管理和服务机构在依法履行公共管理和服务职责过程中收集、产生的数据,及其他组织和个人在提供公共服务中收集、产生的涉及公共利益的数据。《数据二十条》中明确指出:“鼓励公共数据在保护个人隐私和确保公共安全的前提下,按照‘原始数据不出域、数据可用不可见’的要求,以模型、核验等产品和服务等形式向社会提供,对不承载个人信息和不影响公共安全的公共数据,推动按用途加大供给使用范围。”

7. 信托业发展数据信托业务的优势和机会

综合以上内容,信托行业自身优势及数据要素赋予行业新的发展契机,都有充分依据证实:信托行业发展数据信托业务具有重要意义。

03

国内外的探索和实践

现在我们探讨一下数据信托业务在国内外的实践案例以及潜在应用场景。

1. 国外数据信托探索和实践

在国外中,数据信托业务主要围绕个人数据展开,譬如英国生物样本数据以及韩国 MyData 个人数据管理模式。

2. 国内数据信托探索和实践

在我国,虽然已有部分企业开展了相关的探索和尝试工作,但大多处于发展初期,尚未能产生较大的影响力或成熟的运作路径。

3. 潜在应用场景和案例

(1)案例 1:数据信托推动多源充电数据价值乘数级释放

通过构建数据信托合作,整合多家充电站运营商数据资源,装入数据信托计划,通过面向多终端用户、多场景的规模化数据应用,促进数据价值乘数级释放。

(2)案例 2:数据信托支持某公司金融交易数据的治理和潜在变现

某公司有丰富的金融交易数据,委托给信托计划后,信托公司提供专业的数据治理服务,将其数据资源形成数据资产,实现了数据资源流通。

(3)个人数据信托构建以人民为中心的数据要素市场

国家数据二十条提出要探索由受托者代表个人利益,监督市场主体对个人信息数据进行采集、加工、使用的机制。个人数据信托是个人数据受托管理的一种解决方案。

(4)案例 3:个人数据授权平台项目

北京国际大数据交易所上线了“数据授权平台”,个人数据主体通过微信小程序就能实现对个人信息使用的有效管理,可以选择特定数据主动授权给他人,或以接受他人授权申请的方式允许数据被查询使用。当然,数据会进行脱敏和去标识化。
以上就是本次分享的内容,谢谢大家,欢迎交流探讨。


分享嘉宾

INTRODUCTION


张维

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数据治理负责人

认证国际数据管理协会 DAMA 数据治理专家 CDGP。2022 年荣获深圳市产业发展与创新人才奖、平安集团 AI 大数据十佳优秀个人称号。

深耕数据领域 17 年,拥有丰富的金融和通信行业数据平台、数据应用的建设和运营、数据资产变现、数据治理、数字化转型落地经验。

发表多项学术研究,其中牵头信托行业的数字化课题研究及深圳特区金融学会的数据治理课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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