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无图片
暂无图片
暂无图片
暂无图片
暂无图片

华为openGauss 定义变量

介绍PL/SQL中变量的声明,以及该变量在代码中的作用域。

变量声明

变量声明语法请参见图1

图 1 declare_variable::=

对以上语法格式的解释如下:

  • variable_name:变量名。
  • type:变量类型。
  • value:该变量的初始值(如果不给定初始值,则初始为NULL)。value也可以是表达式。

示例

postgres=# DECLARE emp_id INTEGER := 7788; --定义变量并赋值 BEGIN emp_id := 5*7784; --变量赋值 END; /

变量类型除了支持基本类型,还可以是使用%TYPE和%ROWTYPE去声明一些与其他表字段或表结构本身相关的变量。

%TYPE属性

%TYPE主要用于声明某个与其他变量类型(例如,表中某列的类型)相同的变量。假如我们想定义一个my_name变量,它的变量类型与employee的firstname类型相同,我们可以通过如下定义:

my_name employee.firstname%TYPE

这样定义可以带来两个好处,首先,我们不用预先知道employee 表的firstname类型具体是什么。其次,即使之后firstname类型有了变化,我们也不需要再次修改my_name的类型。

%ROWTYPE属性

%ROWTYPE属性主要用于对一组数据的类型声明,用于存储表中的一行数据或从游标匹配的结果。假如,我们需要一组数据,该组数据的字段名称与字段类型都与employee表相同。我们可以通过如下定义:

my_employee employee%ROWTYPE

变量作用域

变量的作用域表示变量在代码块中的可访问性和可用性。只有在它的作用域内,变量才有效。

  • 变量必须在declare部分声明,即必须建立BEGIN-END块。块结构也强制变量必须先声明后使用,即变量在过程内有不同作用域、不同的生存期。
  • 同一变量可以在不同的作用域内定义多次,内层的定义会覆盖外层的定义。
  • 在外部块定义的变量,可以在嵌套块中使用。但外部块不能访问嵌套块中的变量。
「喜欢这篇文章,您的关注和赞赏是给作者最好的鼓励」
关注作者
【版权声明】本文为墨天轮用户原创内容,转载时必须标注文章的来源(墨天轮),文章链接,文章作者等基本信息,否则作者和墨天轮有权追究责任。如果您发现墨天轮中有涉嫌抄袭或者侵权的内容,欢迎发送邮件至:contact@modb.pro进行举报,并提供相关证据,一经查实,墨天轮将立刻删除相关内容。

评论

文集目录
暂无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