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度程序员对领导不满删库被判刑】虽说每年都有IT工程师以身试法,一再警示从业者不要因一时激愤而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但架不住前赴后继。
前有2018年6月4日链家DBA韩某因对工作调整有意见,遂登录公司财务系统服务器删除了财务数据及相关应用程序,链家公司为恢复数据及重新构建财务系统共计花费人民币18万元。经一审和二审,判处韩某犯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
后有2020年2月23日微盟运维工程师贺某不仅删除了微盟业务数据,甚至下了死手删除了备份数据文件,被删除的数据体量达到了数百TB,应用服务被迫中断整整九天,直至3月3日上午9点数据恢复才正式上线,同时发布了1.5 亿元的商家赔付计划。最终贺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
一波尚未平息,一波又起。百度这位1996年出生的校招测试开发工程师金某某也不甘寂寞了。
那还是2020年8月至9月之间,领导派其他员工来接手其项目,金某某对工作变动及领导感到不满,为了彰显其在该项目中的重要作用,对百度公司可视化项目程序数据库内的数据进行删改,导致系统无法正常产出相关的项目质量评估数据等后果,百度公司为恢复数据及功能,支付了人民币16,300元。
金某某在家中使用手机登录预先设置好的隧道进入到公司内网服务器,用内网服务器做跳板去访问可视化项目服务器,分三次将可视化项目程序数据库内的项目表进行了删除、锁定和修改。
金某某每搞一次,公司就修复一遍,修好后他再次进行删改,后其主动申请更换部门,就没有再对数据库进行删改。
事后,百度职业道德建设部很快接到了内部安全部门的举报,开始进行数据恢复及调查。同月,民警在百度将其抓获。
最终金某某因犯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

现在我们再来温习一遍《刑法》中对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的定义:
第二百八十六条【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增加、干扰,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什么是后果严重?
其实以一般SaaS公司或互联网公司的业务量都很容易达到:1)造成10台以上计算机信息系统的主要软件或者硬件不能正常运行的;2)对20台以上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进行删除、修改、增加操作的;3)违法所得5000元以上或者造成经济损失1万元以上的;4)造成为100台以上计算机信息系统提供域名解析、身份认证、计费等基础服务或者为1万以上用户提供服务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累计1小时以上的。
什么是后果特别严重?
5倍量就是特别严重,三线互联网公司都轻松够得上:1)数量或者数额达到前款第1)项至第3)项规定标准5倍以上的;2)造成为500台以上计算机信息系统提供域名解析、身份认证、计费等基础服务或者为5万以上用户提供服务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累计1小时以上的;3)破坏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能源等领域提供公共服务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功能、数据或者应用程序,致使生产、生活受到严重影响或者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最后分享一下程序员不能碰的八条职业红线,希望IT工程师们不要面向监狱编程。
1.进行分布式拒绝服务攻击行为构成的犯罪;
2.利用互联网实施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犯罪;
3.制作和放置后门程序干扰企业经营的犯罪(包括删库跑路);
4.制作和销售网络游戏外挂程序的犯罪;
5.亲身参与到网络诈骗和网络赌博程序设计的犯罪;
6.非法生产、销售、使用“伪基站”可能构成的犯罪;
7.盗窃网络虚拟财产可能构成的犯罪;
8.删除违法信息行为涉及的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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