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或事
业单位。投标时企业法人提供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
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3)
所投产品原厂商需具有全国性售后服务体系证明,在天津具有原
厂技术服务团队和备件库。
1、投标人须具备 CCID 信息系统服务交付能力等级证书。
2、投标人须具备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标准符合性证书(ITSS
三级及以上)。
投标人必须提供 2019-2021 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
告及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投标人需提供 2019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
为准),投标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应具有至少 1 个含服务器设备
或虚拟化软件项目的销售业绩。
1)投标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表,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
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销售合同复印件,投标人所提
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签署时间、货物
名称、项目名称。
2)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体现合
同签署时间、货物名称、项目名称的,均视为无效业绩。
未按要求在开标阶段进行公开的资质、业绩信息,评标阶段不予
认可。评标阶段只评审开标阶段已公开的资质、业绩内容,对在
开标环节未公开的资质、业绩内容,即使投标文件中提供了也不
认可并不再进行评审。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详见招标文件)
除招标文件另有要求外,本次招标不接受选择性报价或附加条件
的报价。报价表中须分别单独列明货到项目现场单价及金额(不
含增值税价格) 、货到项目现场单价及金额(含增值税价格) ,
本次投标增值税税率为 13%,不接受其它税率的报价。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