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首席数据官制度建设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
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中发〔2022〕32 号)、《数字中
国建设整体布局规划》(中发〔2022〕33 号)以及《四川省数
据条例》精神,加快推进我市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完善政
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结合达州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
近平总书记关于构建以数据为关键要素的数字经济系列指示精
神,推动全省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在我市试点示范,在全市
范围内实施首席数据官制度,厘清职责范围,健全评价机制,明
确工作任务,创新数据共享开放和开发利用模式,提高数据治理
和数据运营能力,助力我市建成全省数字经济创新发展示范区。
二、实施范围
(一)各县(市、区)、达州高新区、达州东部经开区;
(二)市级各部门(单位);
(三)市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中央、省驻达国有企业;
(四)市级学校、医院、社会组织等公共服务机构。
三、组织体系
(一)建立首席数据官工作队伍。各地各部门(单位)分别
设立本级首席数据官和本部门(单位)首席数据官,原则上首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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