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对象为国宁睿能及其控股股东天津国宁睿能有限公司,公司已收到法院出具
的《受理案件通知书》、《财产保全告知书》和《民事裁定书》,同意受理该案
件和财产保全申请。根据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和《财产保全告知书》,同
意对国宁睿能五个银行账户进行冻结,限额为 325,702,500 元,但实际冻结的资
金总额仅为 19,879.89 元。结合国宁睿能财产保全情况,在征求律师团队专业意
见后,为保障公司权益,2024 年 1 月公司已向公安机关报案,并于 2024 年 1 月
29 日收到成都市公安局青羊区分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送达的《受案回执》(受案
登记表文号为成青公(经)受案字﹝2024﹞1268 号),目前公司正在全力配合公
安机关开展相关工作。前述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5 日、2024 年 1 月 30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重大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和《关
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9)。
公司根据与川综能、国宁睿能的沟通情况及相关案件的进展情况判断,该应
收账款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结合公司对预期可能收到金额和按照合同应收取金额
的差额之判断,公司对该项应收账款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2、2023 年度公司持续加大研发投入,数据库和卫星互联网等核心业务的战
略性亏损有所增加。
3、2023 年度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产生的费用摊销约为 2,502 万元。
4、2023 年度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对净利润的影响金额约为 1,760.40 万元,
上年同期非经常性损益影响金额为 4,101.76 万元。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业绩预告数据系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审计机构审计。
2、具体数据公司将在 2023 年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
3、公司不存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创意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30日
文档被以下合辑收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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