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共数据授权运营价格机制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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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 CSR 模式的分析
吕正英 汤奇峰 胥 莉
2022 年 12 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构
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业
界简称“数据 20 条”。数据 20 条指出:“支持探索多
样化、符合数据要素特性的定价模式和价格形成机
制,推动用于数字化发展的公共数据按政府指导定
价有偿使用,企业与个人信息数据市场自主定价”。
2023 年 6 月,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印发《关
于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进一步加快发展数字经济的
实施意见》指出:“研究推动有偿使用公共数据按政府
指导定价”。2023 年 8 月,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
《立足数字经济新赛道推动数据要素产业创新发展行
动方案(2023-2025 年)》强调,推进公共数据上链,建
立健全公共数据全生命周期管理机制。可见,从国
家顶层设计到地方专项制度,都将公共数据价格机
制和收益分配制度提到了较高的政策高度。
公共数据是我国数据要素中最重要的资源,不
仅数据规模海量,而且是高质量数据的供给源(张斯
睿和闫树
,
2023),公共数据权属相对清晰,受数据要
素产业“确权难”掣肘较弱,一般控制在政府、公共事
业单位手中,对国家战略方针和地方政府行政指令
执行力度较强,并且当前我国公共数据要素存在着
开放力度不够、数据质量不高、价格机制不清晰等问
题,亟需对公共数据从价格机制和价格模式入手进
行破题研究,理清公共数据要素价格形成机理和定
价的基本模式和方法,从而有效推进公共数据要素
治理和开放利用。
一、相关研究文献评述
本文对数据要素价格及以其他生产要素为内核
的公共产品价格机制研究进行梳理,以期探寻可类
比和可参考的经验。
(一)公共产品定价相关研究
在公共产品定价原则层面,张国运(2019)认为,
公共产品定价应成本透明化、人力成本和产品成本
挂钩考核、社会利益最大化和建立基金池。郭丹
(2014)提出,准公共产品定价应改变传统定价中的主
体地位,保证定价的真正合理性,让实践定价方式更多
元化和灵活。在公共产品价格机制层面,单飞跃(1999)
认为,市场机制在私人产品的供给上是高效率的,在公
共产品的提供方面却存在局限性。宋平平和孙皓
(2019)指出,公共产品如果不收费就会造成过度消
费。吴昺兵和贾康(2023)认为,公共产品成本分担机
制的关键是权衡使用者付费和政府付费比例。
(二)数据要素定价相关研究
数据要素定价研究可以分为数据资产价值和数
据产品定价两个维度。一方面,数据资产估值中的市
场法以数据产品的市场交易价格为参考维度;另一
方面,数据资产的价格估值可以给数据产品的定价
提供测算参考,两者是类似“鸡生蛋、蛋生鸡”的互相
缠绕的交织关系。吴蔽余和黄丽华(2023)初步理清
数据资产价值和数据产品价格的关系,指出场内交
易可以将数据产品价格和数据资产价值两个维度打
通。在数据资产估值方面,欧阳日辉和杜青青(2022)
基于数据要素的特性,给出了数据质量、数据量、数
据集、客户感知价值等要素的估值定价方法。林常乐
和赵公正(2023)结合实践中某银行合作落地个人信
贷场景的数据为例子,设计了 Shapley 博弈模型,构
建了数据资产图谱。在数据产品定价方面,王今朝等
内容提要:2022 年 12 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
素作用的意见》指出:“推动用于公共治理、公益事业的公共数据有条件无偿使用,探索用于产业
发展、行业发展的公共数据有条件有偿使用”。这实质上是推动对公共数据区分使用场景设立价
格机制。在此政策指引下,本文分析公共数据的公共产品属性
,基于公共数据流通的一般路径建
立
公共数据流通价值链模型,研究公用数据在不同路径下的流通效果
,构建以成本 (
Cost)—
场
景
(Scenario)—监管
(
Regulation)为中心的 CSR 价格机制模型。研究发现
:入场交易是判别公
共
数据资源使用场景真实性和价格正确性的有效途径,建议以公共数据资源 / 产品交易场景为标
准,判断公共数据资源使用的价格合规性,各地政府应出台相关政策法规
,对于公共数据授权
运
营机构持有的公共数据资源和公共数据产品,通过公共属性的数据交易平台入场交易
,对于
其
他机构持有的以公共数据资源为主要数据来源的数据产品
,必须通过数据交易平台入场交
易
。
关键词:数据要素 公共数据 授权运营 价格机制 CSR 模式
DOI:10.19851/j.cnki.CN11-1010/F.2024.01.014
2024-02-01 20:20:24
https://link.cnki.net/urlid/11.1010.F.20240131.1724.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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