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政府相关法规;医院各项管理制度和会议精神;各部门岗位职责和工作流程;
各部门责任目标和经营任务指标等。
四、业绩指标考核与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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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医院下达的任务为标准,按照节余和亏损给予奖励与处罚.
(一)、临床科室:
工作数量(即住院部医师每人每月完成出院人数或总床日数,门诊医师完成的日
诊人次数、收入院人数),门诊和住院业务收入等内容。2010 年业务收入总体目标
2900 万元,分解到各临床科室年度和季度目标,并按之实行考核和奖惩:
按医院给各临床科室制定的业务目标超额完成后,超额完成的收入给与经济奖
励:季度目标超额收入按 3%奖励给科室,年度目标超额收入按 5%(超额比例<5%)、
6%(5%<=超额比例<10%)、7%(超额比例>=10%)奖励给科室。急诊科不适用第一条,
1、以门诊量和收入院人次为目标,全年年门诊量目标 23200 人次,全年收住
院目标 880 人次,保持门住比超过 3.8%。超出门诊量季度奖按 4.5 元/人次奖励,
年度奖按 7.5 元/人次奖励,超出收住院人次季度奖按 110 元/人次,年终奖按 18
5 元/人次奖励。门住比如果不达标季度按差额每人次 110 元扣罚,年度按每人次
185 元扣罚,扣罚奖励金额到零为止。
2、科室奖励分配原则:A、单人科室全额奖励给个人,出勤不满按出勤比例发
放;B、大科室:科主任 30%,护士长 10%,其他 60%由科主任和护士长根据考勤和
工作表现来分配给科室员工,如果科主任和护士长出勤不满奖励周期,按实际出勤
发放部分奖金,其余转入科室员工分配。员工分配最好按个人系数,个人系数即是
按个人职称职务而确定的分配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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