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支持文件
《IT 主流设备安全基线技术规范》(Q/CSG 11804—2010)
4 操作系统配置管理责任
4.1 操作系统安全配置管理的主要责任人员是系统管理员,负责对所管辖的服
务器操作系统进行安全配置。
4.2 对于终端计算机操作系统的安全配置,应由终端管理员负责进行配置,或
者在终端管理员指导下进行配置。
4.3 系统管理员和终端管理员应定期对所管辖的服务器操作系统的配置、终端
计算机操作系统的配置进行安全检查或抽查。
4.4 系统管理员和终端管理员负责定期对所管辖的服务器和终端计算机操作系
统安全配置的变更管理,变更应填写配置变更申请表。
4.5 系统管理员和终端管理员负责定期对所管辖的服务器和终端计算机操作系
统安全配置方法的修订和完善,由信息安全管理员对操作系统安全配置修订进行规
范化和文档化,并经审核批准后统一发布。
5 操作系统安全配置方法
5.1 操作系统的安全配置规范应该根据不同的操作系统类型,不同的应用环境
及不同的安全等级,结合信息系统和终端安全特性,制定合适的操作系统安全配置,
以采取合适的安全控制措施。
5.2 根据应用系统实际情况,在总体安全要求的前提下,操作系统的安全配置
应满足《IT 主流设备安全基线技术规范》(Q/CSG 11804—2010)文件中对
AIX 系统、Windows 系统、Linux 系统及 HP UNIX 等最低安全配置要求的基础上
可进行适当调节。
5.3 操作系统安全配置方法应该根据技术发展和信息系统实际发展情况不断修
订和完善。
6 附则
6.1 本办法由 XX 公司信息通信分公司负责解释。
6.2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实行。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