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种常见开源版权的资料
现今存在的开源协议很多,而经过
Open Source Initiative
组织通过批准
的 开 源 协 议 目 前 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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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
(
http://www.opensource.org/licenses/alphabetical
)。我们在常见的开
源协议如
BSD
、
GPL
、
LGPL
、
MIT
等都是
OSI
批准的协议。这里我们来看五
种常用的开源协议及它们的适用范围,供大家参考。
BSD
BSD
开 源 协 议 (
original BSD license
、
FreeBSD license
、
Original
BSD license
)
BSD
开源协议是一个给予使用者很大自由的协议。基本上使用者可以“为所
欲为”
,
可以自由的使用,修改源代码,也可以将修改后的代码作为开源或者专
有软件再发布。
但“为所欲为”的前提当你发布使用了
BSD
协议的代码,或则以
BSD
协议代
码为基础做二次开发自己的产品时,需要满足三个条件:
如果再发布的产品中包含源代码,则在源代码中必须带有原来代码中的
BSD
协议。
如果再发布的只是二进制类库
/
软件,则需要在类库
/
软件的文档和版权声明
中包含原来代码中的
BSD
协议。
不可以用开源代码的作者
/
机构名字和原来产品的名字做市场推广。
BSD
代码鼓励代码共享,但需要尊重代码作者的著作权。
BSD
由于允许使
用者修改和重新发布代码,也允许使用或在
BSD
代码上开发商业软件发布和销
售,因此是对商业集成很友好的协议。而很多的公司企业在选用开源产品的时
候都首选
BSD
协议,因为可以完全控制这些第三方的代码,在必要的时候可以
修改或者二次开发。
Apache Licence
Apache Licence 2.0
(
Apache License, Version 2.0
、
Apache
License, Version 1.1
、
Apache License, Version 1.0
)
Apache Licence
是著名的非盈利开源组织
Apache
采用的协议。该协议
和
BSD
类似,同样鼓励代码共享和尊重原作者的著作权,同样允许代码修改,
再发布(作为开源或商业软件)。需要满足的条件也和
BSD
类似:
需要给代码的用户一份
Apache Licence
。
如果你修改了代码,需要再被修改的文件中说明。
在延伸的代码中(修改和有源代码衍生的代码中)需要带有原来代码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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