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建立个人综合考核档案,不良业绩记录档案,作为晋升、晋级和评先的
依据。
(三)建立药品合理使用、单病种合理检查、患者满意度档案。
(四)通过考核办监督、举报电话、医院信箱、意见箱、抽查等形式进行核实
和考核。
(五)医德医风,行政查房,医疗质量,护理质量考核主要由院办室、医务科、
护理部负责,要求每月
28
日前将考核情况交考核办。
(六)考核人员及时将考核情况汇总,每月
28
日前交考核办。考核办每月将
考核情况汇总,兑现考核工资。
四、考核内容与计分标准
采取记分制,每分折合
50
元,考核办考核到科室,由科室根据考核情况兑现
到个人。本办法由考核办负责解释,既往有关制度与本条例相冲突者,以本条例为
准,本条例未涉及内容,以原有规定或其它职能配套措施为准。有关奖励条款以原
文件为准,通过考核一并兑现。
(一)医德医风与劳动纪律
1
、员工必须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或中途离岗,违者每次扣
1
分,
超过半小时,扣
2
分。
2
、院领导及行政职能科室负责人按要求参加晨会交班并签到,无故不参加
或不签到者,扣
1
分∕次。
3
、上班时应按要求着装,佩戴工号牌,违者扣
0.5
分∕次。
4
、科主任、护士长要保持手机畅通,发现关机扣
1
分
/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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