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信息安全应急管理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公司网络信息安全应急管理的职责和权限、管理内容和方法、报
告和记录。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的网络信息安全应急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
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使
用本标准的相关部门、单位及人员要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
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
中办发 [2003]27 号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信息化领导
小组关于加强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南方电网安监[2003]29 号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
XX 公司系统安全生产事故总体应急预案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网络与信息安全重大突发事件
是指由于自然灾害、设备软硬件故障、内部人为失误或破坏、黑客攻击、无线
电频率干扰和计算机病毒破坏等原因,本公司网络与信息系统、关系到公司的基础
性网络及重要信息系统的正常运行受到严重影响,出现业务中断、系统破坏、数据
破坏或信息失窃或泄密等现象,以及境内外敌对势力、敌对分子利用信息网络进行
有组织的大规模的宣传、煽动和渗透活动,或者对国内通信网络或信息设施、重点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