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
国发〔
2018
〕
6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根据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第
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和国务院
第一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国务院直属特设机构、直属机构、办事机构、直属
事业单位设置方案,现将国务院机构设置通知如下: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办公厅
二、国务院组成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