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网联汽车自动驾驶功能测试规程》
编制说明
一、 编制背景
2018 年 4 月 12 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联合发布
《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管理规范(试行)》(以下简称《管理规范》),对
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申请、审核、管理以及测试主体、测试驾驶人和测
试车辆要求等进行规范。
按照《管理规范》,测试车辆应在封闭道路、场地等特定区域进行充
分的实车测试,由国家或省市认可的从事汽车相关业务的第三方检测机构
对其自动驾驶功能进行检测验证、确认其具备进行道路测试的条件,方可
申请进行自动驾驶道路测试;《管理规范》还提出了 14 项智能网联汽车自
动驾驶功能检测项目。
目前,国内已有十余个省市级地方政府依据《管理规范》制定实施了
相关实施细则,部分地方开始发放测试牌照。但从整体来看,各地方对自
动驾驶功能测试项目的场景设置、测试规程及功能要求等繁简、难易程度
差别较大,给测试主体多地开展自动驾驶测试造成了一定障碍,迫切需要
对应《管理规范》规定的自动驾驶功能制定出台统一的测试场景、测试规
程及通过条件,用于指导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自动驾驶功能检测验证。
二、 编制过程
为配合和支撑《管理规范》所列自动驾驶功能检测项目的规范开展,
中国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创新联盟、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智能网联汽
车分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汽标委智能网联汽车分标委”)受工业和信
息化部装备司委托,牵头组织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中国汽车
工程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汽车工程学会、中国汽车工业协会、中国信息
通信研究院等相关组织、机构和骨干企业成立《智能网联汽车自动驾驶功
能测试规程》(以下简称《测试规程》)编制组,开展《测试规程》的研究
与编写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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