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以上医院数据机房建设标准
1
、机房选址。机房应选择设在门诊楼或病房楼的中间
层,方便管理和布线,避免设在最高层、地下室和用水设
备下层,机房结构应具备一定的承重能力。机房应远离明
显污染、避开强磁场的干扰,无变形缝,无水管穿过,附
近无易燃易爆品。如有条件,在异地院区或不同建筑中设
立备用机房,作为容灾和应急使用。
2
、房间面积。机房包括主机房、辅助房和操作间,主
机房存放各类服务器、网络设备、机柜等重要设备,不得
存放其他杂物,二级医院面积原则上不小于
40
平米,三级
医院应达到
80
平米以上,层高不低于
2.6
米,并为今后的
发展预留可扩展的空间;辅助房不小于
12
平米,用于存放
UPS
电源、电池、维护工具等设备;操作间与主机房一体,
但必须与主机房隔开,面积根据人员、设备及需要而定。
3
、机房装修。应安装防火防盗门,无采光窗或采用双
层固定窗。地面必须平整,并做防水处理,地板采用防静
电地板。墙面应进行隔音、防火、防水、防尘、防鼠、防
辐射和屏蔽处理,隔断应采用
12mm
防火钢化玻璃,吊顶
应采用金属天花板,照明平均不低于
300lx
照度。
4
、配电系统。机房应双路电自动切换,分别设立市电
和
UPS
配电柜,其中照明、空调等通用设备由市电供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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