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撑数字政府建设以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重要作用,制定
本建设指南。
一、建设背景
(一)建设现状。
1.政务数据管理职能基本明确。
2016 年以来,国务院出台《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国发〔2016〕
51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加快推进数据有序
共享的意见》等一系列政策文件,加强顶层设计,统筹推进政务数据共享和应用
工作。目前,全国 31 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均已结合政务数据管理和发展要
求明确政务数据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大数据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组织实施政务
数据采集、归集、治理、共享、开放和安全保护等工作,统筹推进数据资源开发
利用。
2.政务数据资源体系基本形成。
目前,覆盖国家、省、市、县等层级的政务数据目录体系初步形成,各地区
各部门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汇聚编制政务数据目录超过 300 万条,信息
项超过 2000 万个。人口、法人、自然资源、经济等基础库初步建成,在优化政
务服务、改善营商环境方面发挥重要支撑作用。国务院各有关部门积极推进医疗
健康、社会保障、生态环保、信用体系、安全生产等领域主题库建设,为经济运
行、政务服务、市场监管、社会治理等政府职责履行提供有力支撑。各地区积极
探索政务数据管理模式,建设政务数据平台,统一归集、统一治理辖区内政务数
据,以数据共享支撑政府高效履职和数字化转型。截至目前,全国已建设 26 个
省级政务数据平台、257 个市级政务数据平台、355 个县级政务数据平台。
3.政务数据基础设施基本建成。
国家电子政务外网基础能力不断提升,已实现县级以上行政区域 100%覆盖,
乡镇覆盖率达到 96.1%。政务云基础支撑能力不断夯实,全国 31 个省(自治区、
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云基础设施基本建成,超过 70%的地级市建设了政
务云平台,政务信息系统逐步迁移上云,初步形成集约化建设格局。建成全国一
体化政务数据共享枢纽,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和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
构建起覆盖国务院部门、31 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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