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无图片
暂无图片
暂无图片
暂无图片
暂无图片
2020年1-2月疫情相关税收优惠政策.pdf
54
36页
0次
2021-02-15
70墨值下载
广州创诺至谨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0 1 | P a g e
\
1
进口关税
进口环节增值
进口环节消费
对捐赠用于疫情防控的进口物资,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
税、消费税。
2
进口关税
进口环节增值
进口环节消费
本公告项下免税进口物资,已征收的应免税款予以退还。
3 企业所得税 为扩大生产新采购的相关设备允许一次性计入费用扣除 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
4 企业所得税
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困难行业企业2020年度发生的亏损,最长结
年限由5年延长至8年
1.困难行业企业,包括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指旅
行社及相关服务、游览景区管理两类)四大类
2.困难行业企业2020年度主营业务收入须占收入总额(剔除
不征税收入和投资收益)的50%以上
5 增值税 按月申请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 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
6
增值税
附加税
相关收入免征增值税 运输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取得的收入
7
增值税
附加税
相关收入免征增值税
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含运输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
生活服务,以及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
2020年1月1日
2020年3月31日
1.进口物资增加试剂,消毒物品,防护用品,救护车、防疫
车、消毒用车、应急指挥车
2.免税范围增加国内有关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个人以及来华或在华的外国公民从境外或海关特殊监管区
域进口并直接捐赠;境内加工贸易企业捐赠
3.受赠人增加省级民政部门或其指定的单位。
《财政部公告2020
年第6号》
《财政部 税务
局公告2020年第8
号》
全国
全国
自2020年1月1
起实施,截止
期视疫情情况
行公告
广州创诺至谨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0 2 | P a g e
依据 \
8
增值税
消费税
附加税费
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捐赠用于
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免征增值税、消费税及附加
税费
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
关,或者直接向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
9
企业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
企业和个人捐赠用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现金和
物品,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全额扣除。
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
机关捐赠
10
企业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
企业和个人捐赠用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物品,
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全额扣除
1.直接向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捐赠
2.捐赠人取得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开具的捐赠接收函
11 个人所得税
对参加疫情防治工作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按照政府规定标准
取得的临时性工作补助和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参加疫情防治工作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
12 个人所得税
单位发给个人用于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药品、医疗用
品和防护用品等实物(不包括现金),不计入工资、薪金收入,
免征个人所得税
实物,不包括现
13 个人所得税
1.对因疫情影响导致职工生活困难,单位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从提
留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支付给职工的生活补助费,免征个人
所得税;
2.对个人因疫情原因按规定取得的工伤保险待遇,免征个人所得
税。
因疫情影响导致职工生活困难;
因疫情原因按规定取得的工伤保险待遇
14 企业所得税
对企业取得的各级政府拨付的专项用于疫情防控、灾后重建等指
定用途的财政性资金,符合条件的,准予作为不征税收入,不计
入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
各级政府拨付的专项用于疫情防控、灾后重建等指定用途的
财政性资金
自2020年1月1日
起实施,截止日
期视疫情情况另
行公告
按照国家、省、
市相关文件规定
的期限执行
自2020年1月1日
起实施,截止日
期视疫情情况另
行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
局公告2020年第9
号》
《财政部 税务总
局公告2020年第10
号》
《国家税务总局广
州市税务局全力落
实支持疫情防控政
策的措施》
全国
全国
广州
of 36
70墨值下载
【版权声明】本文为墨天轮用户原创内容,转载时必须标注文档的来源(墨天轮),文档链接,文档作者等基本信息,否则作者和墨天轮有权追究责任。如果您发现墨天轮中有涉嫌抄袭或者侵权的内容,欢迎发送邮件至:contact@modb.pro进行举报,并提供相关证据,一经查实,墨天轮将立刻删除相关内容。

评论

关注
最新上传
暂无内容,敬请期待...
下载排行榜
Top250 周榜 月榜